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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律师推荐--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条件
发布:http://bhxqls.com 更新时间:2016-02-29 10:23:22

塘沽律师法律咨询:139-2055-7198

 

1、租赁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毁损。
   

4、房屋闲置。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房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没有同
    住的其他人时,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即终止。
   

6、当事人协商终止。
   

7、承租人有重大违约行为。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使用房屋。如果承租人严重违反合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擅自转租、转让、分租、出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

(2)任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受损;

(3)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4)无故拖欠房租达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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