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风采
塘沽律师--因开发商原因造成未能贷款成功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发布:http://bhxqls.com 更新时间:2016-01-12 15: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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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25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的,后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购房人可以解除房屋预售合同。
预售商品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分别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购房者与银行之间发生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相互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如果双方在预售商品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开发商负责办理按揭贷款,且在事实上开发商已与银行就按揭贷款签订过协议,并明确了贷款比例的。那么,实际客观上按揭贷款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履行。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如未能办成按揭贷款而导致购房者无法履行付款义务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即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