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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律师告诉你--员工离职私人物品被公司扣押怎么办
发布:http://bhxqls.com 更新时间:2016-02-05 11:15:27

 

塘沽律师法律咨询:139-2055-7198

 

咨询:

我之前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不久前辞职了,也解除了与该公司的劳动合同。但是该公司却一直不肯将我的私人物品退还给我,连档案都不肯帮我转出,我催了几次都没用,请问他们这样做合理吗?

 

律师分析:

 

你好,虽然不知道你与该公司之前的事情,但是,一事归一事,不管怎么说,既然你已经与该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两者的关系就应当是合法撇清的,你所说的该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另外,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你的这件事中,该公司自解除劳动合同时起,就已经无权持有你的档案及私人物品了,你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或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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